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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1984年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第一届理事会,选举时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魏中林为会长;云耀兴为副会长;陈祖庆为秘书长。内蒙古法学会由自治区司法厅代管。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1988年9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第二届理事会,选举时任内蒙古司法厅副厅长云耀兴为会长;魏中林、陈祖庆为副会长;崔华为秘书长。内蒙古法学会由自治区司法厅代管。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1991年1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第三届理事会,选举时任内蒙古司法厅厅长哈斯为会长;王仁定、王悦发、包力、刘守禾、李庆玉、周宝峰、郑力群、宫启华、赵建勋、施文正等10位同志为副会长;巴音为秘书长。内蒙古法学会由自治区司法厅代管。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2003年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第四届理事会,选举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为会长;聘请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担任名誉会长;丁文英、乌若思、王维山、王福森、乔小南、任英超、吉雅、邢宝玉、何祖侃、宋建中、宋喜德、张如培、李久祥、连辑、林东鲁、祝广垲、莫一心、郭连恒、梁汉武、韩竞、潘刚等21位同志为副会长;宁静为秘书长。内蒙古法学会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代管。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第五届理事会,丁文英、王维山、邢宝玉、宋喜德、郑锦春、韩竞等6位同志为副会长;宁静为秘书长。内蒙古法学会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代管。2013年5月,王辉同志任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201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第六届理事会,会议选举时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为会长;廉素、衡晓帆、李钢、简小文、石磊、葛勇、康永恒、乔欣、刘银良、巴布等10位同志为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同志于2020年7月调离履新。2020年9月18日,自治区党委决定:提名苗孔连同志任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2021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决定:提名丁绣峰同志任自治区法学会会长。2023年2月17日,自治区党委决定:提名杨伟东同志任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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