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律师调查权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开展律师调查权试点工作的前期调研、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
期间,市委政法委、法学会多次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律协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房管局、人社局、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现场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研讨论证,梳理深挖总结律师执业过程中问题和障碍,最终形成了关于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11月29日,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若干规定(试行)》。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是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务实举措,对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市、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鄂尔多斯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