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拓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合作领域,更好促进和保障两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乔欣与广西法学会副会长郭环峰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两地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一是交流工作经验。建立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分享两区法学会建设及副会长单位作用发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思路,促进共同提高。两区法学会轮流举办工作座谈会,每年一期,首期于2022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二是开展学术交流。建立两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研究会合作机制,组织两区政法单位、高校法学院(系)开展学术交流,并促成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市县两级法学会及理事开展互访交流。三是推进法治合作。加强两区法学法律人才资源共享,推动实现法治人才库共享共用,根据需要邀请对方有关法学法律专家参加本区法治建设项目,特别是评比、评估等需要第三方身份介入的项目。四是推进法治宣传。通过加强法学会法治宣传工作合作,扩大法学会和法治人才影响,提高宣传实效。五是加强期刊合作。通过交流办刊经验和开展业务合作,提高期刊办刊质量。
目前,双方法学会正围绕合作协议项目及内容,积极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