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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基层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兴安盟召开
    发布日期:2022-09-07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全区基层法学会规范化建设,9月2日,全区基层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兴安盟召开。

    自治区政协常委、法学会副会长石磊主持会议并讲话。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李洪才,兴安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法学会副会长曹凯宏,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兴安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赵国荣及各盟市委政法委、法学会相关领导、兴安盟政法系统相关领导、各旗县市法学会负责人约50人出席会议。赵国荣同志就“兴安盟扎实推进法学会规范化建设”作工作汇报;各盟市法学会就自身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发言;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李洪才同志讲话。

    李洪才表示,在自治区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兴安盟法学会将以本次现场会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学习借鉴各盟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学会工作模式,做优“一地一品”特色品牌。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盟委、盟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议制度,配齐配强干部,确保法学会实体化运行。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大抓基层大抓基础,推动旗(县、市)法学会全面发展。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法学会规范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安、法治兴安作出应有贡献。

    石磊表示,近年来,兴安盟委、盟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两级法学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单位职级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为全区法学会树立了典型。近年来,全区法学会建设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基层法学会建设呈现重视程度大幅提升、组织建设有效加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良好态势。

    石磊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各级党委要把法学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加大领导力度。要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繁荣法学研究,积极创建地方性、区域性法治论坛品牌,每年举办一次有规模、有影响力的法治论坛。要持续开展“双百”“基层行”活动。要培养法治人才,各盟市法学会要开展本级“十大青年法学家”“十大优秀法学家”“十大法治人才”等评选活动,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完善政法智库。要坚持从严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长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提高规范化水平。要严格执行“三定”方案,法学会编制人员要全部清理归位,确保实体化运行。要及时建立完善对旗县(市、区)法学会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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