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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学会与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座谈交流
    发布日期:2023-03-24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资讯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3月16日,市法学会与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举行座谈交流

        3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一行6人到北京市法学会机关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由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建权主持。

    双方首先分别介绍了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围绕各自法学会机构编制设置、干部配备情况、课题研究、研究会管理、学术委员会建设、人才库建设、法学刊物出版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坦诚友好的交流。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双方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高质量开展工作有很好地启发,针对解决当前制约法学会发展的困境及问题方面有许多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下一步双方要深化密切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平台作用,加强优势资源互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好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法学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使命任务,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负责人李先锋,锡林郭勒盟法学会法律专家(一级高级警长)朱日和,兴安盟法学会副会长王大春,通辽市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市法学会常务秘书长左海,二连浩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艳成,北京市法学会机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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