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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出台十九条措施 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
    发布日期:2023-03-28    来源:兴安盟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中央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落地落细,日前,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法学会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全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面依法治盟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绩。

    《具体举措》从“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提高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能力和水平;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对法学会的工作提出十九条具体举措,为兴安盟法学会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注入强劲动力,对推进全盟法学会建设和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突出发挥法学会重要职能

    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具体举措》提出,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研讨会,通过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举办理论骨干、法学会干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盟法学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法学会各项工作中。

    在把牢意识形态方向方面。《具体举措》提出,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举办论坛讲座、学术研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等活动的审核报告制度。完善对法学会主办网站、刊物、新媒体平台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制度。盟法学会注重对各类法治论坛、学术研讨、课题研究、法治宣讲等活动的政治引领,强化对重要活动、重要事项、重点人员的政治审查,严把政治审核关,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在抓好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具体举措》提出,积极协助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和普法教育,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和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积极推荐专家学者赴区内外参加交流、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等活动,促进我盟法学法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此外,《具体举措》还提出,要支持和保障专业研究会及其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重点扶持3至5个专业研究会。为进一步有效服务盟委和盟委政法委工作,盟法学会大力发展以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为主的基层站所一线执法人员,以及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成为会员。截至目前,盟旗两级法学会现有团体会员44个,个人会员1530人。

    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面。《具体举措》提出,常态化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推动法治宣讲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善法学专家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治宣讲机制。加强盟旗两级法学会与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的合作,深入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鼓励和支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积极开展“法治道德讲堂”、“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组建“青普”讲师团,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为载体,全年开展“双百”活动459场次,“青普”活动2250场次,法律服务269场次,线上普法1077场次。

    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

    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具体举措》提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支持法学会发挥智库作用,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参与全面依法治盟重大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通过专题会议、法学要报等形式,对全盟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提出系统性、前瞻性对策建议。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法学研究课题管理要求,完善研究成果结项鉴定制度,加强法学各领域研究成果的梳理、提炼和汇编,加大对优秀成果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盟法学会致力于服务全盟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全方位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牢固树立“立足兴安、研究兴安、服务兴安”的工作思路,于2022年9月召开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首届兴安盟法治论坛。论坛的成功举办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贡献法学智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平台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整合法学研究力量,累计策采编发《兴安法学》期刊31期,深化法治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

    强化工作力量

    夯实基层法学会队伍建设

    《具体举措》要求,强化对旗县市法学会工作指导,建立工作部署、指导检查、请示报告、人员培训等工作制度,完善符合群团组织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这从机制层面明确了法学会的发展方向。下一步,将要求旗县市健全完善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内部工作机制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日常工作制度,同时建立专兼职法学会副会长与政法各单位专项联络制度。

    《具体举措》提出,旗县市党委要加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干部多岗位交流。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注重把专业知识丰富、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离退休政法战线工作人员吸收到法学会来。建设专职、兼职、挂职干部和聘任人员相结合的法学会队伍。这有利于解决法学会干部配备、机构编制问题,为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当前,6个旗县市法学会机构已实现覆盖,均为科级群团机构,未来还将在全盟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此外,《具体举措》还要求旗县市党委要把法学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支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学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有关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同级法学会负责人列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推动法学会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运行方式改革创新。组织、财政等部门要帮助法学会解决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这将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促进法学会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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