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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赤峰市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16-07-26    来源:赤峰市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2015年8月17日赤峰市法学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赤峰隆重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德华同志代表市委、政府向大会致祝词,并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学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同时强调:要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大局服务,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为建设法治赤峰作出贡献。要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必须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一切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在法律实践中自觉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对近年来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无论是在基础工作、指导旗县区成立法学会,还是在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区内外法治论坛,参与法治赤峰、平安赤峰建设等活动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来自法学教育、行政执法、司法实践和从事法律服务等49名同志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邹德华同志当选为会长。他在讲话中要求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要充分认识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团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学术团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论述;要始终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学会的政治地位和肩负的重要使命,全面提高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立足赤峰、研究赤峰、服务赤峰、宣传赤峰”,坚持法学研究始终为我市中心工作服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法学研究的能力。

        新一届法学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把握机遇的紧迫感、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感,扎扎实实搞好指导和协调,为深化全市的法学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同志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永茹同志参加会议并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向大会发来的贺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同志参加会议并就市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构成情况向大会作了说明。来自全市从事法学教育、法律服务、司法实践、行政执法、企业和民主党派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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