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厅字〔2020〕13号)要求,兴和县委2021年第13次常委会会议暨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兴和县委政法委所属法学会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会长一名。
兴和县法学会积极组织全县法学法律爱好者深入群众进行法学宣传和相关问题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县法学会工作人员日常学习中加强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钢领、基本经验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法素质和业务素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积极开展法学领域相关问题研究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此次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新变化,将进一步繁荣我县法学会工作,更好的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为我国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