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兴安盟法学会、兴安盟中院联合举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例研讨论坛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兴安盟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10月22日上午,兴安盟法学会、兴安盟中院联合举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例研讨论坛。盟优化营商环境小组成员、盟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大为,盟司法局副局长李占儒,盟法学会副会长王大春,盟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王云芳,盟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赵树文,盟人大工委副秘书长包玉莲以及盟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本次活动并担任论坛评委。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审法官会议主任、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参加本次活动。

    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伟代表中院党组致辞,新时期法院工作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法院更要表现出应有的担当。举办本次案例研讨论坛,就是要立足实际、认真研究、主动作为,提升干警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促进案例分析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提供智力支持。汪伟同志强调,全盟法院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决策部署,发挥司法职能,主动发力,积极作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盟法学会副会长王大春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法院是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培育公平、有序、高效、便捷营商环境的最高境界是法治化,举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例研讨”为主题的案例研讨论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本次论坛要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契机,结合兴安盟经济发展特点,在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为相关法律制度设计和完善上做出贡献,使研究成果更接地气,更有现实指导价值。今后将与盟中院一道,建立完善论坛成果的转化机制,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中。

    论坛中,来自中院、各基层法院的6名干警结合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回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执行等身边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判决思路、处理过程、争议问题、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研讨发言,展现兴安盟法院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最后,评委根据6位干警现场的语言表达、案例分析、典型意义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打分。根据评审团的评审结果,最终评选出本次论坛一、二、三等奖,阿尔山法院、科右中旗法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版权所有、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向西400米路北 邮编:010051
      备案号:蒙ICP备2022002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