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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第33期)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线上参加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2021年11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新疆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在乌鲁木齐召开。

    论坛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以线上视频形式开至西部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乌鲁木齐设主会场,其他12个省区市设分会场。我区分会场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综治视联网视频会议室。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通过远程视频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王明山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成俊以及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3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论坛。

    张苏军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要自觉运用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善于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张苏军强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要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围绕“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法律问题、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研究,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参与立法咨询工作,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张苏军要求积极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要创造条件,不断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创新转化方式,要选择论坛中有创见、有重要价值的论文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出对区域乃至国家法治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通过要报、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让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法治实践。要加强论坛成果宣传,让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和决策部门视野,提升成果转化应用水平,达到举办一次论坛,推出一批精品、培养一批人才、产生一批成果的多重效应。

    来自西部13个省区市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实务部门工作者等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参加论坛,新疆还以视频连线方式开至地州市。13位专家学者作研讨发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徐晓冬作为我区获奖代表,在分会场做题为《中国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的发言。开幕式上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主题征文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我区共报送论文57篇,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罗雪樱、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云雁撰写的《西部营商环境下的个人信用权益法律研究》,兴安盟盟域社会治理中心张放撰写的《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的实现路径探究》,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法院研究室王新鹏撰写的《“十四五”雅鲁藏布江水资源开发的法治保障研究》,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巨日合法庭青格勒撰写的《内蒙古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问题与对策》,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徐晓冬撰写的《中国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等5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呼伦贝尔市法学会、兴安盟法学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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