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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07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下属的二级参公事业单位,也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是由中国法学会监管的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法学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自治区法学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下属的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注:如无下属单位,应写明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注:本部门(单位)决算编报单位情况需列表说明本年度纳入部门(单位)决算编报单位的名称。无下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单位),也需列表说明决算编报单位情况,否则视同未公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3.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减少)88.02万元,增长(减少)42.85%,变动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2.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减少)22.68万元,增长(减少)11.37%,变动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将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 收入、支出决算总计金额按照公开01表收支总表中总金额填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金额按照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总金额填列,并分别说明与预算差异情况。)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93.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61.6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79万元;支出总计293.45万元,其中:结余分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0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减少)15.67万元,增长(下降)5.64%,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11万元,占84.88%;事业收入35.14万元,占13.43%;其他收入4.41万元,占1.69%。(该段内容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如果某一项收入为零时,将其删除,不用表述)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1:收入决算图

        单位收入来源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占比84.88%;事业收入35.14万元,为收取的兄弟单位赞助的课题费;其他收入4.41万元,为中国法学会拨入的课题费以及待下年支付的新招录人员的社保费用。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8万元,占54.56%;项目支出106.51万元,占45.44%。(该段内容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如果某一项支出为零时,将其删除,不用表述)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2:支出决算图

     

    本年全部支出2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8万元,占本年支出54.56%;项目支出106.51万元,占本年支出45.44%。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人员经费支出116.69万元,占本年支出49.78%;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0万元,占本年支出50.22%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2.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22.1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减少)3.59万元,增长(下降)1.65%。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8万元,占57.57%;项目支出94.24万元,占42.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22.68万元,增长(下降)11.37,变动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65.63万元,决算支出9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99)。年初预算102.9万元,决算支出9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疫情部门论坛、会议无法举办;调研次数减少,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年初预算15.14万元,决算支出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一名在职人员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5.38万元,决算支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进口缴费支出(06)。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一名在职人员退休,职业年金做实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2.86万元,决算支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年初预算2.61万元,决算支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正常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

    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4.91万元,决算支出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本年单位招录3名在职人员,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按照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中的功能分类级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同一年度部门预算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与预算差异情况。)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68万元、津贴补贴38.75万元、奖金1.1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5.77万元、职业年金4.41万元、基本医疗3.28万元、医疗补助2.6万元、住房公积金5.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39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较多(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公用经费1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32万元、工会会费0.17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其他交通补助4.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1.2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减少(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单位无三公经费(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二是……三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三公经费(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辆(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用于……(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辆(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二是……;三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二是……;三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疫情,支出减少(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三公经费四项经济科目需与预算、上年进行对比,如果某项经济科目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或本年无支出且与上年无变化,均不应删除相关表述,否则视同未公开)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变动原因:……;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变动原因:……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如为空表,可说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不可删除该段表述)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如为空表,可说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不可删除该段表述)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实施项目1个,完成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6.51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94.2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59.06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1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11.21万元,增长(降低)-57.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采购办公设备减少,导致相较上年度减少(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9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13.24万元,增长(降低)539.1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于疫情,论坛、会议举办少,本年度举办较多(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1.67万元,增长(降低)-1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调离或退休减少(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的部门,可参照此口径公开(部门决算财决07表10栏合计数),并需与预算公开衔接一致。)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并说明设备的具体用途);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并说明设备的具体用途)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资金22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还有其他类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其中,对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执行期间存在一些问题,但相比较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此部分写重点评价的总结性评价结果,不是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员服务,团结引领我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为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简述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单位自评后发现项目在实施期间存在问题,在进行法制宣传或进入盟市、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时,人员不积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预算考虑不周,导致突发状况时预算支出无法进行政府采购。(简述)。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举办2021年内蒙古“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普法基层行”活动,多进行走社区、进牧区、走进企业、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作人员积极参与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平台培训,结合单位内控管理预算,目前有一定成效,预算执行合规合法(简述)。

    2.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27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的91.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改进会员服务,团结引领我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为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简述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单位自评后发现项目在实施期间存在问题,在进行法制宣传或进入盟市、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时,人员不积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预算考虑不周,导致突发状况时预算支出无法进行政府采购。(简述)。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举办2021年内蒙古“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普法基层行”活动,多进行走社区、进牧区、走进企业、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作人员积极参与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平台培训,结合单位内控管理预算,目前有一定成效,预算执行合规合法(简述)。

     

     

    所有项目自评综述完成后,按项目顺序列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一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

    6.00

    6.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00

    6.00

    6.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自治区法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法学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法学界、法律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组织参与及承办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评选、表彰。刊物的编辑、印刷、发行。法学法行业系统培训等活动。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改进会员服务,团结引领我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为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组织参与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正向

    等于

    6

    6

    50

    50

    无偏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组织参与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正向

    等于

    6

    6

    40

    40

    无偏差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6.90

    96.90

    88.24

    10

    91.06

    9.11

    其中:财政拨款

    96.90

    96.90

    88.24

    ——

    91.0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自治区法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法学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法学界、法律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组织参与及承办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评选、表彰。刊物的编辑、印刷、发行。法学法行业系统培训等活动。

    自治区法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法学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法学界、法律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组织参与及承办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评选、表彰。刊物的编辑、印刷、发行。法学法行业系统培训等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组织参与及承办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评选、表彰。刊物的编辑、印刷、发行。法学法行业系统培训等活动

    正向

    等于

    102

    94.24

    50

    46.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组织参与及承办中国法学会的四大区域论坛论文征集、评选、表彰。刊物的编辑、印刷、发行。法学法行业系统培训等活动。

    正向

    等于

    102

    94.24

    40

    36.96

     

    总分

    100

    92.27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从部门评价报告选择一例报告进行公开,报告模板参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关于绩效评价报告要求。

    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简述参考格式:以A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X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0471-691514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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