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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赤峰市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12月9日,赤峰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栾天猛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海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建武出席。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和增补为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人员参会。

        会议听取了市法学会2021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关于免去许振山等27名同志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务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增补栾天猛等29名同志为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免去许振山等20名同志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职务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增补栾天猛等21名同志为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免去许振山等8名同志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职务的说明》;审议了《关于补选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说明》。

        栾天猛强调,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和法学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学用结合、政治建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交流,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拿出具有赤峰特色的法学法律研究成果。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法学领域的错误言论观点,要敢于发声亮剑,牢牢掌握法学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法学会要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法学会承担着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当好赤峰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为全市改革发展增动力、添活力。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在加强研讨交流上有新成效,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上有新突破。

        法学会要团结带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组织、队伍、纪律建设,找准党组织活动切入点,引导法学法律界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全过程。完善基层法学会工作机制,做到有人管事、有地方办事、有经费成事,依托各专业研究会吸纳和培养高端人才,建好“法学法律人才库”,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之家。各级法学会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会责任,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理事会员和社会监督,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学交流、培养法律人才,不断开创我市法学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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