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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0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各盟市法学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精神,针对“七五普法”开局之年的发展新要求和基层群众的愿望,今年我区的“基层行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新的部署和要求,采取由各盟市、旗县(市)区法学会与团委、教育、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的方式开展。现就开展基层行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由盟市法学会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法学会统筹协调。各盟市法学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要把它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抓手,搞好活动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自治区法学会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基层行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丰富拓展形式,突出活动重点

    各盟市法学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要加强与当地普法办、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工作合力。要与有关院校建立志愿者基层行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将志愿者基层行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和鼓励青年学生特别是法律专业学生参与进来,发挥积极作用。要在内容和方式上与“双百”和“普法教育”有所区别,紧紧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这一主题,主要面向县级以下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面向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面向青少年犯等特殊群体宣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增强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意识和能力。要因地制宜,强调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青年志愿者”和“基层群众”这两个重点群体,通过开展基层行活动,使基层群众受到法治教育,使青年志愿者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基层、民情和社情。

    三、加强宣传总结,推动工作深化

    各盟市法学会在开展基层行活动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途径,加大对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基层行活动的知晓率和认知度,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基层行活动的工作支持与配合,营造基层行活动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法学会自有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反映基层行活动的动态,大力宣传活动成果。要挖掘、树立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大力进行表扬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激励作用。要注意发现、总结活动中的创新性、经验性做法,及时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好的经验做法,自治区法学会将总结推广。

    各盟市法学会请于4月30日前向自治区法学会报送活动方案;2016年12月底前上报基层行活动书面总结及有关活动资料(包括图片、视频、活动场次、志愿者人数及参加活动人数等)。各地基层行活动工作动态,请及时向自治区法学会报送。

     

    联 系 人:杭文治

    联系电话:0471-62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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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网站:www.nmgfxh.gov.cn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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