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法会[2016]35号
关于协助组织开展消防法制宣传
和实战技能培训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习近平同志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讲话精神,促进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自治区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要求,自治区法学会将在全区开展消防法制宣传和实战技能培训活动。具体培训活动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消防法制研究会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培训宗旨:
选择贴近生活、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的内容,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法制素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宣传培训内容:
(一)如何正确报警及扑救初期火灾的正确方法;
(二)剖析火灾引发的原因及如何正确预防火灾的发生;
(三)火灾的分类及常见火灾的案例分析
(四)灭火器的性能和适用范围及正确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
(五)宣传讲解演示火场中如何正确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等。
三、宣传培训要求:
(一)宣传培训工作是为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法制观念。
(二)此次宣传培训为公益性质,在全部宣传培训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单位有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尽量保证全员参与。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消防法制研究会
联 系 人:邹 顺
联系电话:0471-6917119/13722042119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