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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内法会[2017]28号

     

    各盟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

    由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法学会轮流承办的西部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七大法治论坛之一。经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同意,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由陕西省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17年11月下旬在西安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分论题

        主题: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引领与保障

        分论题:

        1、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保障法治问题研究;

        2、西部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

        3、西部地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4、西部地区反恐形势及法律对策研究;

        5、“一带一路”合作风险防控与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征文范围。内蒙古地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均可撰写论文参与。

    2、题目题材。具体题目不机械局限于分论题,可围绕主题自拟,也可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队伍建设等自拟。题材可以是论文,也可以是调研报告等。

    3、政治要求。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的实际,特别要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4、论文字数。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5000字之间,无著作权纷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

    5、论文体例。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6、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征文截至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征文报送至内蒙古法学会学术交流部邮箱,邮件标注“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3、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

       4、自治区法学会将对参评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审查工作。

     

    人:杭文治

    联系电话:0471-6296359    

    电子邮箱:nmfxhxsjlb@126.com

    官方网址:www.nmgfxh.gov.cn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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