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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会员开展2017年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会员部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各省级法学会:

        2016年12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庭审公开网(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国法院网)、新浪司法频道承办,共同组织开展了“2016年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推选活动”,中国法学会作为该项活动的支持单位之一,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评估和推选工作,在全国会员队伍中选派了百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活动,通过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的方式,按照评议标准对全国164家法院报送的案件进行评价,此项活动对促进普法宣传、提升司法人员专业性和推动一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及其他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现就组织全国会员参与“2017年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推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

    二、活动阶段及内容

    第一阶段:案件报送。2018年1月20日前,全国法院系统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报送参评案件。

    第二阶段:庭审评价。

    初评阶段。2018年1月20日至2月28日,组织会员自行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注册,并按照评价标准对案件进行打分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中国庭审公开网地址:http://sifa.sina.com/pingwei/

    复评阶段。2018年2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组织各高院推荐的评审委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特邀监督员、咨询员等,对各案件进行复评,评选出2017年度全国法院优秀庭审100件。

    第三阶段:结果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印发评选结果通报。

    “2017年度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设专栏展示,有关庭审活动加注标签。

    中国庭审公开网将初评、复评评分情况等分送各高院审管办。

    三、各单位评审员分配数量

    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此活动内容及具体要求传达到所属会员,鼓励和组织会员参与,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7年第三方评价庭审活动。

    2、要将组织会员参与“第三方评价庭审活动”列入年度会员工作,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努力形成全国范围会员活动的新品牌。

    3、要注意收集汇总本单位参加活动的会员名单信息,并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电子邮箱。

    活动结束后,中国庭审公开网将为每一位参与评价庭审活动的会员颁发证书。

    附件:

    1、2017年第三方评价庭审活动评审员数量分配表

       (附件请在下载专区里下载使用)

     

    活动负责人电话:李刚  01066121436    13911732865

    会员部电子邮箱:hyc1422@chinalaw.org.cn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

     201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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