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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5    来源:中国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2019年9月29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公告》。截至2020年1月10日,共收到申请352份,其中有效申请345份。2020年4月25日-5月22日,中国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公告》,组织63位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了匿名通讯评审。6月17日,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主持下,在学者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教授监督下,召开课题立项定评会,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总分提出了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拟立项名单(共67项),并从中择优提出拟资助名单10项。7月2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资助课题立项公示名单和资助公示名单。

    本次自选课题评审工作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专家评审采用双向匿名通讯评审方式。评审指标主要涉及选题价值、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等。

    2.全部申请根据学科分类,每组由三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申报份数多的学科分为多组。每组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3.在中国法学会分管会领导主持下召开定评会,各组总分在前20%的列入拟立项名单,经费自筹。

    4.综合考虑专家评分、评审意见和选题重要性,在拟立项课题中确定10项拟资助课题。

    5.拟立项和拟资助课题名单报学会党组会议审议审定。

    6.评审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拟资助课题需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7月17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1317办公室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73342。

    拟资助课题主持人应于8月17日前提交成果要报,每份3500左右,选取成果中最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中国法学会收到成果要报后,拨付资助经费。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日-7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电子邮箱:clskt2019@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立项公示名单.xlsx

      2.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自选课题资助公示名单.xlsx

          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4.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doc

    5.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评审结果.xls

          6.通讯评审表.doc

          7.评审专家承诺书、工作人员保证书.doc

          8.评审专家名单.docx

      9.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doc

     

                                     中国法学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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