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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年会)——第二届基层治理暨新冠肺炎防控中的法律问题专题会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来源:法律文化研究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各位论文作者、有关专家学者,各位理事、各成员单位:

    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法官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共同协办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土默特博物馆社区教育学校联合承办的2020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第二届基层治理暨新冠肺炎防控中的法律问题专题会,定于2020年11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媒体支持单位《民主与法制时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 会议主题

    党建引领、多元化解,依法治理、科学防控

    二、参考选题

    (一)党建引领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实践与思考

    (二)弘扬抗疫精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加快构建从“城市大脑”到“基层细胞”的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

    (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一站式”纠纷解决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五)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六)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府文件分析法治政府建设

    (七)突发事件应对中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平衡的法律思考

    (八)重大突发事件中监督职能的履行研究

    (九)监督工作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地位及机制建

    设研究

    (十)裁判机关(司法机关/复议机关)审查(因新冠病毒)疫情引发的各类案件的原则与标准

    (十一)公益诉讼检察与疫情”源头”控制

    (十二)公安执法中的“谣言”与“不实言论”问题探究

    三、参会程序

    (一)经验交流单位需于2020年1115日前将典型发言(制作8分钟ppt)发送至邮箱1103532232@qq.com

    (二)大会交流发言者需于2020年1115日前发言提纲(5分钟内)发至邮箱1103532232@qq.com       

    (三)参会人员于2020年11月15日前填写参会回执并发送至邮箱1103532232@qq.com

    四、参会人员

    特邀嘉宾、论文作者,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系统、社会团体权威人士,高等院校专家学者,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乌兰夫民族法制思想研究会理事及成员单位代表,媒体记者。

    五、评奖

    组委会聘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会论文进行评审,设内蒙古法律文化成果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收录法律文化文集。优秀成果上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法学会。

    六、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0日。会期一天。

    (二)报到时间:2020年11月19日全天

    (三)报到地点:内蒙古饭店朵兰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日报社东800米),联系人:葛经理  电话:13734719355  6240022

    (四)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9号)

    参会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承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费用参会人员自理;往返交通费用参会人员自理。

    交通方式:

    (一)飞机:至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

    (二)火车:至呼和浩特市东站

    说明:会务不提供接送站服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会务

    联系人:卢婷  

      话:185860016850471-5277201—80704

    联系人:韩晓旭  

      18586001672、0471-5277431

    (二)学术交流

    联系人:程建  

      话:18686057855


    2020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组委会

    2020年10月18日

     

        2020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第二届基层治理暨新冠肺炎防控中的法律问题专题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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