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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不诉率呈逐年上升
    发布日期:2016-07-19    来源:法制网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法制网北京5月27日讯 见习记者郑小琼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大事,履行检察职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直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方面。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至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发展历程。记者在今天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0年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6万余人。

        回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发展历程,经历了萌芽、探索、发展、深化四个阶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日趋专业和规范,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和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未成年检察队伍,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王松苗说,30年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逐步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发展了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和社会化工作体系,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丰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

        据了解,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6万余人,起诉108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1.9万人,起诉2.7万人。截止2016年3月,全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办案组1400多个。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6万多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2万多人,申请法律援助15万多人,开展亲情会见4.8万多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万多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2万多人。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告诉记者,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分别对16524 名、14892名、1449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率分别为25.23%、26.66%、29.41%;分别对5209名、5269名、495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诉率分别为6.6%、7.34%、8.43%,不捕率、不诉率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几个数据充分表明,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整体向好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逐年下降,重新犯罪率也持续走低。

        最后,史卫忠说,检察机关将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各项特殊要求,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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