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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法学会荣获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8月8日,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为主题展开全面交流。论坛共收到论文1235篇,其中212篇获奖,形成了一批学术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法治理论成果,为东北地区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智慧。

    兴安盟有两篇论文分别获二、三等奖,兴安盟司法局宋鸿信副局长撰写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东北地区优化营商法制环境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研究》荣获二等奖,并在论坛上进行交流发言,这是我区参选论文中唯一获得二等以上奖项的论文,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李春城院长和法官助理宝娜日共同撰写的《内蒙古兴安盟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探析》荣获三等奖,以上三人作为获奖代表参加此次会议并上台领奖。

    与此同时,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评选出11个先进集体获得“优秀组织奖”,兴安盟法学会获此殊荣,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获奖单位。

      

       年初,盟法学会收到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内法会[2018]18号)后,积极组织全盟各会员单位第一时间开展调研,按照要求撰写论文;截止6月中旬各会员单位共报送参选论文18篇,盟法学会《兴安法学》编辑部对这18篇论文进行初步筛选,并对筛选后的9篇文章稍做修改后,上报自治区法学会初评后转至东北法治论坛论文评选委员会参选,取得优异的成绩。

       通过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我们深切的感受到,有付出就有收获,这次论坛我盟法学会不仅为我盟争得了荣誉,也为全区法学会工作争了光、添了彩,同时也得到了与会兄弟省市法学同仁和自治区法学会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盟法学会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增强团结凝聚力,架好党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通过论坛、研讨、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努力做好新时期全盟法学会工作,为全盟经济社会跨越赶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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