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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夜平在“2018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首届家事审判专题会”作主旨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法律文化研究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内蒙古法学会乌兰夫民族法制思想研究会副会长、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家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长  武夜平

     

    司法为民   家和兴邦

    2018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首届家事审判专题会主旨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在自治区法学会的重视与支持下,在法律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与推动下,历经两年孕育,通过短短两个多月紧张筹备,“2018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首届家事审判专题会今天隆重召开了。我代表本次会议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向应邀前来为大会传经送宝的尊敬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敏先生、尊敬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邱星美女士,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向为这次会议如期成功举办提供智力支持的各位研究者、参与者表示由衷感谢!向为这次会议付出辛勤努力和巨大劳动的全体会务人员表示诚挚谢意!向长期以来关注家事、研究家事审判的各界人士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荣获“内蒙古法律文化成果奖”的各位论文作者表示最美好的祝福!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司法为民、家和兴邦”,彰显法律精神,激荡家国情怀。作为新时代法学人、法律人,深刻理解“司法为民”的时代寓意,透彻领悟“家和兴邦”的强国真谛,对于我们开展学术研究、进行审判实践,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我们处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新起点,我们处在紧紧依靠人民不断改革进取、不断发展创新的时代新高度,人民的期待、家庭的需求,召唤着我们的研究方向。民生连着民心、民心系着家庭。做好家庭这篇文章,社会和谐就有了坚实基础;做好家事这篇文章,家庭美满就有了稳固基础,做好家事审判这篇文章,法治中国就有新的起点和新的希望。

      今天,我们开展法律文化视野下的家事审判研究,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总结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以学术方式营造密切协作、凝聚合力的研究与实践氛围,进而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实现新发展。下面,我谈点学习体会和想法,与大家交流,请各位指正!

    一、开展家事审判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刻认识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引全党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科学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并对建设“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蕴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中,为人民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服务家庭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家事审判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从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幸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就无从谈起,社会文明也就无从谈起。民政部数据统计显示,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递增,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家事案件也逐年攀升。受婚姻家庭破裂和家事纠纷困扰人群体量庞大,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也有待更好解决,这既对婚姻家庭稳定提出新挑战,也给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新课题。我们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就是要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家事审判权益保障、情感治愈功能,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就是要以家事审判改革为重要切入点,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要求“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我们开展家事审判研究,就是要促进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深化,就是要围绕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以足够的法学智慧、法治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弘扬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勤俭持家、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切实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婚姻家庭和谐幸福,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婚姻家庭和谐幸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难以实现。传统家事审判侧重财产权益保护,未能充分考虑家庭成员在人格、身份、情感、安全等方面的利益需求,审判方式与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工作机制与家事审判规律特点不相适应,司法效果与人民新期待新要求不相适应。实践,向我们提出了新问题和新挑战,也为我们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课题。我理解,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就是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遵循家事审判规律,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多元司法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理解,深入研究家事审判,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家为根,遵循法学研究规律,推动家事审判研究更加多元化、系统化、科学化,更好服务和满足日益复杂的家事审判需求,为实务人员提供坚实可行的理论支撑。

    二、开展家事审判研究,必须深入剖析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成绩,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试点法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扎实推动各项改革部署落实落地,切实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方式、机制和作风,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2017年7月19日,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建立包括15个单位共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在促进婚姻家庭纠纷妥善化解、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家事审判制度完善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维护了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在积极推进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扎实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

    二是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法院与民政、公安、妇联、司法行政、街道社区等单位加强合作,积极创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凝聚多方合力化解家庭矛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家事审判机制程序不断创新完善。高级人民法院和绝大多数试点法院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家事审判规则,探索完善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中国特色家事诉讼程序不断健全。

    四是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6月,全国共有118个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超过400个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参与各高级人民法院试点,90%以上试点法院成立了专门家事审判机构,其中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或少年家事审判庭超过70%。

    五是人性化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法院加大经费装备保障力度,积极建设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庭,并配置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等配套设施,彰显了家事审判人性化特点,为家事审判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反家庭暴力工作成效显著。法院认真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不断完善家庭成员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措施,切实提升反家暴工作成效。有力保障了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七是加强和谐文明家庭建设法治宣传工作。广电总局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加强正面新闻宣传,广泛宣传报道优秀家庭典型和先进事迹。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弘扬家庭美德,倡导健康家庭生活,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念,提升公民家庭责任意识。

    八是推动完善家庭成员社会保护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诉未成年人父母强制亲职教育。工会加强对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权益保护。司法部门联合举办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九是推动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措施。教育部门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民政部门督导印发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共青团中央实施“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

    两年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视、指导和推动下,内蒙古自治区在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中做了许多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形成了很多特色,涌现出一批典型法庭、优秀法官和实务研究人才。如:承办本次会议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应邀书面参会和到会交流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法院、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法院、满洲里市法院等,在今天的大会交流环节,他们将陆续介绍自己的经验、畅谈各自的做法,也将提出新的困扰与问题;相继,也将听到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法学界和妇联的深度思考、精辟论述与客观总结。让我们期待!

    同志们,实践证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符合审判实际、符合我国国情、符合社情民意的正确改革路径,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事审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家事审判法官、辅助人员以及调解员、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结果。我们应该给予深度关注、开展深入研究。

    三、开展家事审判研究,应准确把握全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方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的对话沟通,努力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把握全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方向,认清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安宁需要党委、政府、法院、社会各界密切协作配合实际,通过学术研究与交流,引导人们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理念,主动把握改革机遇,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扎扎实实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向深入,不断提高家事审判质量和水平。同时,家事审判改革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它的发展更加倚重于家事审判法律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希望理论界学者要积极围绕家事审判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努力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持。

    开展家事审判研究,应走出校园、走向法庭,乃至面向社会和社会组织,以创新思维和机制孵化家事审判研究成果。这次会议,宣布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家事审判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并聘请了一批权威人士组成学术委员会。这意味着,法律文化视野下的家事审判研究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以这次会议的成果为基石,凝聚各方力量,以点带面、由小到大,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这样的学术平台,对理论研究者和实务人员来说,既是机遇,也充满挑战。希望大家凝神聚力,以创新思维开发家事审判研究课题,以创新机制孵化家事审判研究成果;联动社会组织、激活社会资源,在努力出成果出优秀成果的积极探索中,注重成果转化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挖掘家事审判的文化内涵,延伸家事审判的文化触角,让每个家庭了解家事审判文化,让全社会认识家事审判实践与研究的法治意义和社会价值。

    我们欣喜的看到,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法院,从法学界法律界、到社会各界,家事审判及其研究正在引起前所未有的关注。我坚信,万事开头难,开头就不难。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迎来中国法治建设的黄金时期,也是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抓住机遇、乘势而为、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智慧和力量!

    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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