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
东北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四省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全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本届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和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安排,本届论坛拟于今年8月底、9月初举办。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东北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一)东北经济法治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二)东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研究
(三)法治对提升东北社会治理效能的作用和作用机理研究
(四)东北地区市域、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研究
(五)东北地区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研究
(六)东北地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
(七)东北地区地方立法为乡村振兴服务问题研究
(八)强化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研究
(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研究
三、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7月1日。
(二)论文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方式)。正文前要有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关键词。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质量要求
论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论坛的主题和分论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30%以内。
四、征文评奖
各盟市法学会负责本地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征集工作。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论文由自治区法学会征集。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于7月1日前汇总到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报中国法学会终评。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自治区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确定不多于3个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二)奖励方式
本届论坛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表彰决定、获奖证书。
五、成果转化
(一)要深入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炼出对区域法治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要报》素材,报自治区法学会。
(二)本届论坛对有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内蒙古法学要报》。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各盟市法学会要配合提供拟刊发论文作者同意公开出版的确认情况。
(三)自治区法学会将获奖论文制作电子文集,发送与会人员及所有获奖作者。
(四)自治区法学会负责将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并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法学会,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不能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则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具体安排另行确定。
六、报送要求
1.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
2.征文电子版请注明“第十六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联系人:范文林 17604828017(微信同号)
张 莉 18686042831
联系电话:0471-6296312、6296356(传真)
电子邮箱:nmgfxhhyb@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西800米路北
邮政编码:010051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