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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第14期)自治区法学会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评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5-11    来源:办公室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内蒙古开展常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开展评查的部署,自治区法学会积极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评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法学会自觉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法学会职能,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逐一评查。评查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办结、有效化解,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执法司法不严不公问题。

    二、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林少春同志直接主抓,挂帅出征,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安排工作,亲自解决实际困难,亲自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听取评查工作进展汇报,为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组关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成立工作专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评查工作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彧同志任组长,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同志任副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自治区政法单位抽调了20余人法律专家组建工作专班,下设评查组、回访组、综合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密组织评查。按照一案一册、逐案评查的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对已化解信访件进行核查,以电话或面见信访人的方式回访信访人,查明签订的息诉罢访协议真实性;对已办结信访件,兼顾实体程序和信访诉求,通过查阅相关案卷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对是否符合办结标准,查明办结的有效性;对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查明原因和责任人。对每一个案件评查具体开展情况、评查结果等进行认真汇总统计,形成书面评查报告。同时,组织相关盟市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采取异地互查形式开展评查,呼和浩特市评查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评查包头市,包头市评查赤峰市,赤峰市评查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评查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评查通辽市,通辽市评查兴安盟,兴安盟评查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评查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评查乌海市,乌海市评查阿拉善盟,阿拉善盟评查锡林郭勒盟,确保了案件评查质量。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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