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研究会、自治区高等院校、自治区各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
2021年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由西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拟于2021年9月下旬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二)分论题
1.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指导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问题的研究;
2.强边固防的法治途径研究;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实践研究;
4.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5.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新时期反分裂斗争工作研究。
二、论文的格式和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文中各级标题层次为“一、(一)1.(4)”规则进行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全文连续注码;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二)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论文必须是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发表的文章,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七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征文”字样。文件标题统一为: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作者+标题。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论文征集截至日期为2021年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30%以内。
三、论文的评奖规则
各盟市法学会负责本地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征集工作。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论文由自治区法学会征集。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于7月1日前将征集到的论文汇总到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个作者在论坛只能获奖一篇)。自治区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确定不多于2个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二)奖励方式
本届论坛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表彰决定、荣誉证书。论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论坛并作大会交流。
四、论文的成果转化
(一)要深入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炼出对民族区域法治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要报》素材,报自治区法学会。地方领导机关对研究成果给予采用和评价的,要及时反馈自治区法学会。
(二)本届论坛对有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内蒙古法学要报》。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各盟市法学会要配合提供拟刊发论文作者同意公开出版的确认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广泛动员各单位、各行业、各领域党员干部、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论坛,全力推动我区法治建设。
(二)要认真组织。各参与单位要按照优秀组织单位的标准,围绕论坛的主题和分论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论文格式和质量要求积极地参与论文撰写,力争单位、个人获奖。
(三)要强化推动。要全力创新争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论坛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在论坛中取得好成绩、好名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法学会将对本次论坛中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自治区法学会在年终考核评比中将对论坛中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加分。
联系人:范文林 15144940295(微信同号)
张 莉 186860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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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