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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兴安盟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12月30日,兴安盟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召开。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洪才出席会议并讲话。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鑫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兴安盟法学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研究审议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增补、请辞、推选事宜,并对盟旗两级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李洪才强调,做好全盟法学会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不断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在法治兴安建设中,继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深入了解国情、区情、盟情、社情、民情,自觉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走近人民群众,找问题、明思路、定措施、出成果。要积极主动服务法治实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继续发挥法学会的政治、组织、学术、人才优势,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为保障和促进“十四五”期间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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