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0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各盟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

    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论坛将于2016年11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主  题: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分论题:

        1.习近平新国家安全观研究;

        2.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3.涉及国家安全犯罪问题研究;

        4.西部地区所涉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5.西部地区协作维护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西部地区广大法学教学科研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学研究人员可撰写论文参加论坛。

        2、论文内容一般应在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因主题和分论题比较概括、内容涵盖较广,作者可根据研究侧重点自拟论文题目。如:“国家安全体系研究”,既可以整体研究我国的国家安全体系,也可以就其中的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具体内容进行研究; “涉及国家安全犯罪问题研究”,可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的具体犯罪,如间谍犯罪、“东突”恐怖主义犯罪、“藏独”、“台独”分裂国家犯罪等;“西部地区所涉及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可针对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出现的民族矛盾问题、极端宗教问题、边疆社会稳定问题或其他威胁到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总之,论文内容不机械局限于主题和分论题。

    3、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主题,结合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提倡开展实证调研。

    4、论文字数应在5000-15000字之间,无著作权纷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

    5、论文体例。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三、其他事项

    1、征文截至日期为:2016年9月1日。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征文报送至内蒙古法学会学术交流部邮箱,邮件标注“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3、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

        4、自治区法学会将对参评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审查工作。

     

    联 系 人:杭文治

    联系电话:0471-6296359    

    电子邮箱:nmfxhxsjlb@126.com

    官方网址:www.nmgfxh.gov.cn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6年6月3日

     



          版权所有、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向西400米路北 邮编:010051
      备案号:蒙ICP备2022002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