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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法学会“2018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0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各盟市法学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精神,针对“基层行活动”发展新要求和基层群众的愿望,今年我区的“基层行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新的部署和要求采取由各盟市、旗县(市)区法学会与团委、教育、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方式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活动实效,使普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组织领导机构

    2018年我区普法基层行活动在总结去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今年的普法基层行活动仍采取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指导,各盟市、旗县(市)区法学会牵头,各盟市、旗县(市)区共青团、教育局、司法局、法院协助的方式进行,着力在提高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三、活动的方式和内容

    (一)继续大力开展“普法四个一”活动(一堂法制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个模拟法庭、一次法律服务)外,各盟市、旗县(市)区法学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资源优势,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加强与当地团委、教育厅(局)、相关普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组织我区各大高校的学生和当地政法实务部门中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

    (二)联合我区政法各部门编印《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并开展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开展《读本》赠阅宣传普法活动,对我区法制教育相对滞后的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下基层活动,组织自治区法学会法治书画院的20余名书画家,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书画笔会普法基层行活动。

    (四)积极主动联系媒体,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18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各盟市法学会上报的基层行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基层行的具体活动由内蒙古法学会会员部牵头负责,各地法学会组织实施。每个盟市、旗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至少举办3场(次)以上,并由法学会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三)各盟市法学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经本盟市司法、团委同意后,于8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两份)寄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会员部。

    (四)各盟市法学会要注意收集活动开展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视频和相关数据,并与2018年12月1日前与年度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内蒙古法学会会员部电子邮箱。照片和视频要求能够反映当地活动的重点或特色,要与年度工作总结的内容相结合。(照片每张大小不低于400万像素,数量为5-6张,并注明活动时间和内容;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像素,时间为2-4分钟,并注明录像时间、内容)

    (五)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收集中央、自治区有关领导赴当地指导、调研基层行工作的照片及资料,由各盟市法学会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法学会。

    (六)为密切工作联系,便于工作对接,请各盟市法学会确定1名具体负责同志。

     

    人:韩伟(会员部)

    联系电话:0471-6296359  18048379777

       真:0471—6296356

    电子邮箱:35156774@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往西800米路北自治区法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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