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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一行到兴安盟交流法学会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兴安盟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822日至24日,中国警察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一行到内蒙古兴安盟交流法学会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庞辉出席并讲话,兴安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国荣出席并致辞,兴安盟委政法委副书记、兴安盟法学会会长刘忠民兴安盟法学会副会长王大春和阿尔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葛双鹏一同座谈

     

    座谈会上,中国警察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介绍了广东省省情和广东省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兴安盟委行署对政法工作特别是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有很好的经验和成效。他强调,广东省法学会此次到兴安盟考察交流目的是学习经验、加强合作、更好地推进法学会工作开展,不断拓宽沟通渠道、丰富交流载体,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共同携手提升法学会工作层次与水平。

     

    在听取两地法学会工作情况介绍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庞辉表示,广东省法学会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实践、法治交流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对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以及各盟市法学会工作开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要认真总结和学习广东省法学会的先进经验和成效做法,加强合作交流,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座谈会上,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姜滨,从持续推进和提升“六个平台”建设,发挥好法学会职能作用等方面介绍了广东省学会的工作做法和经验。

     

    座谈会上,兴安盟委政法委副书记、兴安盟法学会会长刘忠民向考察组详细介绍了兴安盟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兴安盟法学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团结带领全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找准定位、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兴安盟生态文明示范区、绿色发展引领区、乡村振兴样板区、民族团结模范区和从严治党阳光区建设。

     

    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会,广东省法学会和兴安盟法学会分享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进一步提升兴安盟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工作水平,拓宽了工作思路,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考察组一行还对兴安盟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兴安盟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兴安盟法学会工作措施得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形式多样、成果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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