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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法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通辽市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2019年12月16日,通辽市法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杜汇良出席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檀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文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彦春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杜汇良同志兼任通辽市法学会会长的选举会议情况;批准了通辽市法学会关于撤销辛金山等3人兼任法学会有关职务,不再设立名誉会长、副会长岗位的决定;调整了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主要精神;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自治区法学会第六会员代表大会主要精神;听取了市法学会工作报告。

     

    杜汇良指出,全市法学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和自治区法学会第六会员代表大会决策部署,在提升“四个能力”上狠下功夫,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创全市法学工作新局面。

    杜汇良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斗争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升“引领力”。要创新法学研究理念、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提升“创造力”。要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为使命,创新法治人才培育的思路举措,研究制定法治人才发展规划,整合法学工作人才力量,提升“战斗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推进法治通辽建设的高度,把法学会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来抓,健全组织、规范运行、严格管理,提高执行力,推进全市法学工作步入新发展阶段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通辽、平安通辽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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