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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玲寄语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法律文化研究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  彭伶


    家事,顾名思义,是与家庭相关的事务。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的最小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可见,家事虽小干系大。家事案件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决不能因家事多小事而轻视家事审判的价值。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家事审判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观念多元化,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受到强大冲击,离婚率持续攀升。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离婚率自2003年以来连续14年递增,与此同时,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也持续攀升,其中离婚案件占比很高。而随着离婚数量的不断增多,大量社会问题如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凸显,这些问题必然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尤其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是,一些家庭纠纷最终酿成极端刑事案件,对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因此,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将家庭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统计数据表明,近3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都在150万件以上,约占全国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家事审判在民事审判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但是,与之相反的是,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在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专业化程度等方面相对滞后,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新形势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研究,有助于推动法院提升家事审判水平,维护婚姻家庭幸福,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有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从这个意义上说,“2018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首届家事审判专题会的召开及时回应了时代和中央的要求,有助于汇聚研究力量,聚焦家事审判,推动家事审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积极意义。

    预祝本次论坛成果丰硕、圆满成功!

     

    彭伶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

                                    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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