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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法学会举办多部门宣传贯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为落实2018年工作要点创新法治宣传服务工作和“双百”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委派其直属研究会——内蒙古法学会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实务研究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一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46号令宣贯培训班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驻呼各保险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法务处、呼市各大运输企业、内蒙古高速汽车租赁公司等相关领导、部门经理、业务骨干,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所属九个旗县区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的领导、民警,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内蒙古法学会王辉专职副会长高度重视这次培训班,指示学术交流部派专人参加培训班。

    培训班由内蒙古法学会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实务研究会会长王葆元主持,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事故处张建伟处长进行了授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我国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最重要、最常用的部门规章,2017年7月22日公安部正式发布,于今年的5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程序规定相比,新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自行协商赔偿、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互联网处理事故、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用、事故复核四种情况等方面增加了80项新内容,与交警处理事故,保险理赔车损案件,运输企业、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依法维权,都有一定关联。在3个小时的培训中,大家认真聆听张处长对146号令的解读,在讲到一些条款时,学员与张处长还进行了互动。

    这次培训班得到广大参加培训班同志的认可,他们认为张处长所讲的内容都是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知识,通过讲解使他们对新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有了更深入地理解,他们希望内蒙古法学会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培训班。(内蒙古法学会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实务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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