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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包头市青山区法院执行局
    发布日期:2020-02-26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近日,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夜平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问题与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任智渊进行了对话交流。

    武夜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之后,为抗击疫情,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无法亲自到执行局当面完成接受询问、申报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程序,这是否会影响到执行案件的及时、准确、合理的解决?

    任智渊:当事人双方在疫情期间,虽无法亲自来到执行局履行执行程序,但对于已申请执行的案件,我院已及时分配给各承办法官。各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分配任务后,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一经发现存在可供执行财产,立即通过该系统进行控制,确保疫情期间的执行案件“不集聚,云办案”

    武夜平:对于已立案执行案件,出现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到期问题,有些财产还是位于市外甚至省外,你院如何应对疫情期间的财产继续控制问题?

    任智渊:疫情初期,为了积极响应“少出门、不集聚”的应对措施,我院一再向执行法官强调网络财产控制的延续问题,执行法官及时盘查案件的财产控制情况。对于可以线上操作的案件,网络办理;对于需要线下办理的案件,成立专门小组,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单位提前预约,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办理。对于您提到的异地财产,我院及时与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局同事取得联系,将相关法律文书上传网络,委托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执行局进行办理。我院疫情期间已经完成三起异地委托案件,对此向提供帮助的兄弟单位表示感谢。

    武夜平:疫情期间,对于还未提交执行申请,但急需立案执行的申请人该怎么做?

    任智渊:很多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满后,依然无法实现权力,但又及时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信息,这样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立案,按照网上立案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关信息材料,足不出户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在接受网络立案申请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执行;不符合条件的会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指导申请人快速准确提交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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