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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发布日期:2020-02-2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2月27日,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夜平就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检察监督、信访、案件受理等工作,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鲁学峰进行了对话交流。

    武夜平:近来,湖北省、山东省、浙江省五个监狱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止2月25日 ,共确诊病例555例,疑似19例,重症4例。“高墙内的安全”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你院在保障“高墙内的安全”方面是如何发挥监督作用的?

    鲁学峰:托县地区没有监狱,只有一所看守所。托县检察院于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对所内医务所、食堂、餐厅等场所的防疫情况进行了检察监督,并为看守民警、在押人员送去防疫宣传材料。2月2日至今,派驻一名干警24小时驻所封闭监督,对所内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日报告,驻所干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份。我们要求驻所干警不得进入监区内,并监督非监管人员不得进入监区。对于需要进行换押和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监督相关材料是否消毒后让在押人员签字;对于需要提讯的,监督其疫情期间特殊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提讯时相关人员是否戴口罩、互相之间的距离是否在一米以上,提讯室是否已消毒等情况。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将疫情隔离在“高墙”之外。

    武夜平:新冠肺炎爆发之后,不允许人群流动聚集,你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怎么开展的?

    鲁学峰:托县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避免干警与他人的频繁接触,防止疫情传播,暂时关闭了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以来信、来电或网络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受理网络信访案件。首先安排专人值守0471-8522000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确保服务热线有人接听,相关事宜有人解答、有人处理。此外,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律师群体告知上述联络方式,引导群众自觉自愿通过网上信访、写信或热线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做好诉讼服务工作。

    武夜平:新冠肺炎爆发后,在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方面你院采取了哪些措施?

    鲁学峰:在接到上级院防疫通知后,我院第一时间设立了受理案件、移送案件专用柜台、专用通道并设置警戒线、指示牌予以引导。在受理柜台上放置了额测温枪、消毒液、消毒喷壶、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为移送案卷公安人员检测、消毒、防护。放置了案卷专用消毒箱及紫外线消毒柜,彻底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案卷移送到我院后,我院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予以接待,首先对移送人员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接待大厅,进入接待大厅后对移送人员量测体温并对其个人详细情况进行登记,将案卷放入专用消毒箱进行消毒,待移送手续全部办完后,工作人员将案卷放入文件消毒柜消毒后再进行受理。案件受理完毕,再放入文件消毒柜消毒后移送给承办部门。

    武夜平:防控新冠肺炎战“疫”打响之后,作为检察机关对外接待的第一大窗口——案件管理部门是如何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的?

    鲁学峰:在“防疫”期间我部案件管理业务部门全体干警被抽调到农村、社区执行防疫任务,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及当事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因案件移送、事项申请过程中的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努力保障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了多项措施。如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摸清报捕、移诉、延押等案件底数、随案移送物品情况,做好案件流转接待、消毒防护等措施,根据检察官在岗情况,及时、合理分配案件。利用换班休息、晚上休息时间做好案件流程监控、信息登录、报送上级院要求的各项材料等。保证完成每天农村、社区防疫工作的同时,确保本职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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