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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第16期)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1-05-20    来源:办公室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5月19日上午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团委主办,呼和浩特市法学会、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举办启动仪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林少春向青年志愿者代表授旗,并讲话。

    林少春强调,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普法基层行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对“十一个坚持”战略部署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把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基层行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基层行活动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普法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开展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林少春要求,要不断提升普法基层行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全民普法,必须抓住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个重要关键,推动普法基层行活动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全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模拟法庭、宪法宣誓等活动,使青少年从参与者、体验者、探究者的角色,转变为法治教育宣传者、传播者、实施者。要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要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有力维护了边疆安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要大力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内蒙古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历史联系、内蒙古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历史交融中认识现实问题,正确认识内蒙古这片土地是各民族共同开发和共同拥有的地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历史贡献。要深入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成就,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典范,模范遵守民族政策的事例,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共同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林少春要求,要确保普法基层行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狠抓任务落实。把组织开展好普法基层行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全区各地法学会要充分发挥牵头引领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基层行活动,在开展“普法四个一”和“法治文化网络基层行”等活动的基础上,运用“报、网、端、屏”等各媒体平台,通过动漫、短视频、3D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线上资源,形成新媒体矩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众化、差异化、智能化,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打造具有品牌特色的线上论坛、空中课堂、电视讲堂等,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要推广经验做法。深化“法律服务社”“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法律诊所”“互联网+法律服务”等经验做法,促进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充分依托综治中心建立法学工作站,促进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突出普法特色。在普法基层行活动中突出“青年”和“基层”两个特色,推动基层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边境一线、深入边远地区。要高度重视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青年学生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

    林少春勉励广大青年志愿者,要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法基层行各项工作任务,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应有贡献。启动仪式上,林少春向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志愿团志愿者代表授旗,同时按动了启动球,标志着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正式启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彧主持启动仪式。自治区团委书记陈晓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锦琰,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刘志彧出席并发言;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曹思阳出席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作了发言。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以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共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本次活动与中国法学会、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举行“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活动同步进行。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自觉性的桥梁纽带。自2018年开展以来,自治区法学会立足职能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狠抓任务落实,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牧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服务法治实践,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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