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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第17期)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组委会召开筹备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1-06-08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近日,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组委会召开筹备工作视频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志明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一级巡视员诸葛平平、二级巡视员阮莹,各主办省区市法学会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志明传达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通报论坛前期筹备情况,并就论坛主题、分论题、征文、举办等有关情况作说明。各主办省(区、市、兵团)法学会负责人讨论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筹备工作方案、论坛议程和征文工作,围绕办好论坛、做好征文等工作事项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交流协作。注重加强西部地区法学学科之间、院校之间、科研单位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坚持立足实践、突出区域特色,打造研究品牌,丰富研究成果。二要推进工作创新。努力在构建新型区域法学交流模式上创新,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各自优势,利用合作交流机制平台,创新驱动、合作共赢。三要强化开放意识。西部省市区有共同的法治特点和发展需求,要加强区域内法治协同合作,增强工作成效,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四要加强论坛成果宣传。不断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创新转化方式,通过举办这次论坛力求让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和决策部门视野,提升成果转化应用的机会,达到举办一次论坛,推出一批精品、培养一批人才、产生一批成果的多重效应。

    会议强调,“西部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是推动和加强西部各省区市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是区域内各地方法学会工作交流和合作互动的重要途径。本届论坛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分论题共有6个,分别是西部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研究;西部地区平安建设法治问题研究;西部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问题研究;服务“一带一路”合作共建法治问题研究;“十四五”雅鲁藏布江水资源开发的法治保障研究。“西部法治论坛”的主办法学会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省市区)法学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本届论坛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承办,拟于8月下旬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会期一天。

    根据视频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将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报告相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报告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论坛筹备会议相关情况,按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做好论坛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论文征集工作。及时向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自治区大专院校、自治区各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印发通知,广泛开展论文征集工作。三是做好论文审核上报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上报,确保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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