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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主题活动 “走进”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近日,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夜平就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如何远程办案、如何办理涉外案件等问题与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强、第二检察部主任尹丽飞、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云婷、口岸检察室书记员李欣进行了对话交流。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案件报告制度、案件办理机制、案件预警机制等,准确把握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关切。请问你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如何处理涉疫案件的?

    吴强(副检察长):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此特殊时期,检察机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既要总体上体现依法从严打击的政策要求,又要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既要考量行为社会危害性评价的一般标准,又要关注防控疫情时期的特殊危害性及其恶劣情节。对妨害疫情防控的故意犯罪,必须坚决依法严惩;对于其他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办理。要严格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界限,不能降低追诉标准。二是准确适用法律,严厉打击涉疫犯罪行为。对于涉疫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积极介入涉疫情案件,引导取证。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处理好涉疫案件,要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此前,“两高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涉疫情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做了原则性规定,为依法惩治涉疫情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检察机关通过对最新司法解释的学习、典型案例的学习、“检答网”提问等多种方式研究涉疫情案件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严厉打击涉疫犯罪行为

    武夜平:作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期间处理好涉外案件是件大事。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人员安排,到防控排查、加强宣传等各方面,缺一不可。你院是如何处理涉外案件的?

    尹丽飞(第二检察部主任):满洲里市处于中、俄、蒙三国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涉外刑事案件数量较多。因此,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肩负着促进口岸和谐稳定与加强与邻国沟通的双重使命。早在2013年就制定出台了《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与满市海关协作互助,共同建立涉外刑事案件检察翻译人才储备库的实施办法》,实现翻译人才资源共享。2013年4月26日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上传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办公厅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使用。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涉外办案团队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在以往成熟的机制上多措并举,主动创新,建立多方协调、借助远程视频讯问、开庭。以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性聚集为前提,一次性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及完成对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工作,保证讯问被告人同时值班律师、翻译人员在线,在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诉讼权利保障不缩水。

    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突发涉外案件,检察机关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就现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严把案件质量关。在整个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持续关注防控类涉外犯罪的侦查、审查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将涉外案件办理有效做法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在办案的同时注重法律宣传和社会效果的实现。通过个案办理,展现了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及充分的人权保障。

    武夜平充分运用信息化、高科技手段和设备,提高防控效果,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检察服务的顺利开展,成为检察机关的一大工作亮点。请问你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如何开展远程办案的?

    云婷(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协调本院信息技术部门、法警、驻所检察官,并与看守所进行沟通,运用智慧检务平台辅助案件办理,通过电子屏幕无接触式办案模式成为了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工作模式。对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钉钉视频会议形式,实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视频连线,完成讯问及诉讼权利告知、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告知。上述工作措施,不仅避免因人员进出监管场所、办公区域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减轻防疫压力,还做到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又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审结,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远程出庭,以专网远程的方式,实现了法官、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远程参与庭审,老百姓在互联网进行庭审观摩,有效减少了到庭人员数量,大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武夜平:疫情发生以来,尤其在近期,我们非常关注自治区口岸城市在防输入工作中的措施、办法及经验。4月8日看到三条消息,一是黑龙江新增境外输入病例25例,另一是满洲里市海关首次检出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和满洲里市公路口岸客运通道今晚起临时关闭。可见防输入面临严峻挑战!请问你院如何在防输入上发力?

    李欣(口岸检察室书记员):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口岸检察室第一时间深入到满洲里公路口岸,对海关和边防检查站等单位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实地察看了进出境旅检大厅、医学排查室等工作场所,检查了旅客健康申明卡填写、防控设备使用、工作记录保存等工作情况,对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与此同时,口岸检察室赴满洲里口岸货运场区南侧的森富物流园区对以下几项情况进行法律监督、调研走访:一是所有入境外籍车辆及其司乘人员是否全部在森富物流园区集中管理;二是所有外籍车辆是否统一在森富物流园区周转、倒装、换装;三是所有外籍车辆是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是否不按规定私自驾车前往市区;四是所有外籍人员是否按照防火规定或是否携带危险物品进行园区;五是进入园区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等防护物品;六是园区内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控制人流量、每日定时对作业场所进行消毒管理;七是各职能部门是否确保“外防内输”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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