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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近日,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夜平就疫情防控部署、立案办案、复工复产等话题,与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嘎力, 政治部主任张文萍、办公室主任朱满良、立案庭庭长李秀兰、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逸涵、执行局副局长阿拉腾毕力格进行了对话交流。

    武夜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法院稳妥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诉讼权利。你院是如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

    李秀兰(立案庭庭长):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分阶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2020年2月3日至3月29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电话问询和转办等各项工作,期间,共接到当事人电话咨询350次,共收到网上立案材料259件,网上立案系统审核通过并完成立案程序的86件,对于部分没有审核通过的,及时反馈当事人,完善立案手续。3月30日,阿左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恢复开放。当事人在大厅外保持安全距离排队等候,通过测量体温、依次登记,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办理事项。恢复开放当日,阿左旗法院共计立案29件,其中网上申请立案14件,线下现场登记立案15件,包括刑事3件、民事案件8件、执行3件、司法确认1件。电话预约立案14人次,电话咨询45人次,现场办理退缴费、档案查询等其他事务50余人次。

    武夜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法院法官心系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与精神。你院是如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

    张逸涵(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疫情期间我们利用电话调解、微信调解等方式进行沟通,首先判断双方争议大小,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我们运用调解技巧,释法析理,抛开争议,力争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其次如果双方争议较大的民事案件,我们告知云间庭审所带来的诉讼便利,消除当事人的顾虑,指导当事人如何运用云间庭审程序,证据如何上传,如何在笔录上签字等。在云间庭审过程中,依次询问当事人庭审画面是否清晰、说话声音是否听清,协议达成后,宣读调解笔录。

    武夜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众志成城,团结一心,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你院是如何及时进行防控部署的?

    白嘎力(院长):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各项分工,责任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守院有责、守院尽责。同时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对春节期间人员外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要求外出归来人员自我隔离,同时跟进报告相关情况。实行弹性制上班方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降低感染风险。严格体温检测和日常消杀。疫情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服务大厅、信访接待等场所,采取网上立案、延期开庭、电话约谈的方式开展工作,确保不延误工作。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你院干警如何下沉基层社区开展“包联”工作?

    张文萍(政治部主任):我院在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包联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参与包联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每日分组派出干警24小时负责健康花园社区、热力楼、南大街、新华书店楼、南田社区等区域的值守以及排查等工作。截至目前,我院已派出干警900余人次,完成排查店铺170余户。为包联单位提供N95口罩60个,一次性口罩300个,消毒液150斤,酒精20斤,一次性手套30个,电子体温计2个。所负责包联区域态势稳定,无异常情况。

    武夜平:疫情袭来,你院如何备战并通过宣传鼓舞干警士气、科学引导群众?

    朱满良(办公室主任):在疫情发生初期,综合办公室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联系阿左旗、银川防疫物资点,购进N95口罩8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2000个,消毒液500公斤、酒精50公斤、电子体温枪5个、医用手套100副,确保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发生以来,我院第一时间安排通讯员对全院抗击疫情的具体行动及防控进展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发布我院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凝聚力量、激励斗志。利用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案例警示和防疫科普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克服恐慌心理,科学合理做好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传播、发布或转发非官方渠道的疫情信息。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法院执行部门既要保证债权人的诉讼权利,又要坚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你院在依法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阿拉腾毕力格(执行局副局长):疫情期间有一起特殊的强制执行案件,该案被执行人作为当地唯一一家供热企业,承担着整个巴彦浩特城区的供热服务,冻结银行账户就会影响企业购买原材料、发放工人工资以及偿还银行贷款。为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不受影响,正常供热,经我院执行法官积极组织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在法院的督促下,被执行人按约分期履行了还款义务,经申请人同意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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