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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主题活动“走进”正蓝旗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0-04-2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近日,2020法律文化基层“空中”行——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进”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民法院。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夜平就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如何部署机关内部及疫情防控点防控工作、做好诉讼服务不停歇等问题,与正蓝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苗春军、商文晟,执行局副局长额日登宝力格、桑根达来法庭副庭长春梅进行了对话交流。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你院是如何部署机关内部及疫情防控点防控工作的?

    苗春军(副院长):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我院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推动形成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合力,自1月30日接到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知以来,第一时间安排值班干警先后到包联小区、平房区及镇东检查站共计三个防控点开始“三班倒、24小时”防控工作,其中在战线最长的防控点坚守了50个日夜,期间积极配合、严防有序,未发生任何疏漏隐患;机关内部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日做好对诉讼服务中心、法庭、羁押室、执行指挥中心、机关办公楼等场所的消毒清洁工作与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安全检查工作,此外在保障全院干警、工作人员及家属和来访群众、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方面,我们还实行疫情防控每日工作报告制度与疫情防控科学普及工作,坚决落实防疫工作要求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你院是如何做到诉讼服务不停歇的?

    商文晟(副院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指引》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案件审理和审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我院就立案服务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或是邮寄立案,引导当事人使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并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有序开放立案服务大厅,且规定每次接待当事人不得超过2人,还为其他不能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当事人提供有序分流的等待场所。对于案件审理工作,运用“互联网+司法”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网络庭审、电话调解等非现场模式为当事人分忧解难。此外,疫情期间为兼顾当事人急需及疫情防控要求,在满足涉案当事人为本旗居住、不超3人且签署承诺书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你院启用“云上法庭”办案取得了哪些成效?

    春梅(桑根达来法庭副庭长):在疫情防控期间,正蓝旗人民法院为了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染风险,运用“云上法庭”智能办案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安全、便捷的网络诉讼服务。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了传染风险,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效率。“云上法庭”是一套完整的智能庭审系统,操作方便,当事人仅用手机“出庭”小程序就能对接上法官,双方当事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实时地参与诉讼。在开庭前,可以使用人脸识别自动对比审核当事人身份信息,快速完成身份认证,在庭审中举证、质证和事实调查,庭审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当事人通过手机就能在笔录上电子签字确认。开庭过程中系统全程录制庭审过程,随案件生成可调阅性的庭审电子档案,保证庭审的真实性。

    武夜平:疫情防控期间,你院是如何开展执行工作的?

    额日登宝力格(执行局副局长):在疫情防控期间,正蓝旗人民法院执行局狠抓执行力度不放松,执行工作依托信息化支撑,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充分利用高院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并利用该系统冻结扣划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使用一案一账号发放案款。尽可能的减少了外出办案,确保了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更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全部依托于移动执行平台、电话、微信、邮政快递邮寄等方式,既保证了与当事人沟通顺畅,又保证了当事人与执行干警零接触执法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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